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招录资格条件
导语 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
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招录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主席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
7.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报考者取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10.具备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大学4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之一。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学业成绩影响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3.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本次招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前,参加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报考职位要求证书级别相应合格分数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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