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西夏区幼儿园招生要求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银川西夏区幼儿园招生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范围,不符合招生要求等信息;

  1、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二)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

  (三)因地制宜

  公办幼儿园在优先招收西夏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区域和资源配置情况,补录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补录事宜由幼儿园负责。

  2、报名对象

  2024年秋季小班入园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的西夏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户主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4、登记方式

  方式一: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幼儿园——银川市幼儿入园”;

  方式二: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5、招生办法

  

  (一)城市区域公办幼儿园

  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家长网上登记、幼儿园线下核验证件。符合条件(西夏区户籍)的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幼儿人数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超出该园计划招生人数,由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通过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农村区域公办幼儿园

  采取幼儿园现场登记核验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人数确定入园幼儿名单;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所在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

  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本园招生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式。在满足周边小区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接收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发布本园具体招生细则,制定应急预案。7月25日前将招生细则和应急预案报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备案。

  6、招生程序

  

  (一)城市区域公办幼儿园

  1.发布方案

  7月19日,发布《银川市西夏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2.网上登记

  7月20日8:00至7月25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注册的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家长须保存短信原文作为核验凭证。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报名无效。

  3.核验资料

  7月26日8:00至7月28日18:00,幼儿园核验资料。家长根据短信提示,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登记的幼儿园核验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现场核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前期登记的信息不予认可。登记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登记资格。

  4.电脑公开派位条件

  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剩余学位采取登记报名方式,补录适龄幼儿入园。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教育局通过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教育局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前,幼儿园须公示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人数。

  5.电脑公开派位要求

  7月31日,由西夏区教育局指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依次进行电脑公开派位。电脑公开派位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抽选后,幼儿园负责提前通知)参与。电脑公开派位后,现场公布入园幼儿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在一起参加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派中,占招收幼儿名额;若未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未派中。

  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公证部门人员、教育局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电脑公开派位。

  6.公布剩余学位

  8月5日,西夏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8月5日-8月8日由各幼儿园补录。

  (二)农村区域公办幼儿园

  7月19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园面向社会公示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幼儿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后,确定招收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的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

  7月19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幼儿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本园招生细则组织招收适龄幼儿。

  (四)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

  7月19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幼儿园按照本园招生细则组织招收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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