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幼儿园招生要求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银川金凤区幼儿园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等信息:

  1、基本原则

  

  1.多元供给原则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结合辖区适龄幼儿人数和幼儿园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提供普惠为主、公民办数量相当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学前教育多元供给需求。

  2.动态调整原则

  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根据辖区适龄幼儿人数增减、幼儿园建设布局、办学规模等因素变化适当调整。

  3.公正公平原则

  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服务片区划分、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流程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招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幼儿。

  2.招生范围

  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根据区域内幼儿园规模与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划分学前教育服务片区,招收具有相应服务片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户主为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该名幼儿同在此户上),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购房以实际入住且幼儿与户主或监护人户籍迁入金凤区该服务片区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学位有剩余时可就近招收其他金凤区内常住幼儿;

  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地幼儿;

  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要优先满足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学位有剩余时招收周边金凤区内常住幼儿;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自治区直属管理的幼儿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兴幼儿园、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银川市直属管理的幼儿园(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银川市第一幼儿园丰登校区、北师大银川园)自主招生。

  3.政策性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由其归口单位(银川市教育局、金凤区组织部、金凤区人民武装部、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于2024年7月26日前统一报送名单,过期将不再受理。符合登记报名条件幼儿家长先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名并参加派位,派位不成功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优待政策。

  4.不符合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情况

  (1)非金凤区户籍幼儿;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3、招生计划及方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管理的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幼儿园核验证件、电脑公开派位方式进行,每位幼儿只能选报所在服务片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公开派位确定入园幼儿,未派位成功幼儿可选报周边民办幼儿园。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计划人数,幼儿园全部接收。

  (二)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以各幼儿园为单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于7月19日前向金凤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招生风险预案,并经金凤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不得跨学期提前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园。

  4、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

  1.发布公告

  7月19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金凤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

  2.网上登记

  7月20日8:00至7月26日18: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补录), 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并留存好登记成功短信原文。每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注册一所公办幼儿园。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同一所幼儿园的,只可报名注册一个账号,如果派位成功则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全部派位成功;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不同幼儿园的,按照实际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入园。如有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3.核验证件

  7月27日-7月29日在平台登记成功的幼儿家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时间和地点将会短信通知。未按时进行现场核验证件的幼儿视为放弃,登记无效。属政策性统筹安排的家长,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证件、文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

  (1)幼儿网上登记成功短信及登记号;

  (2)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幼儿户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之一均可)原件及复印件(新交付小区需做入户调查);

  (5)家长身份证,电话信息。

  报名材料需经核验,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入园名单,并以平台短信形式告知家长;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具体派位时间地点将通过服务平台告知家长。

  4.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像。

  (二)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

  7月19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招生方案,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各园按照金凤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的报名时间进行登记报名,幼儿家长持幼儿园招生公告中要求的证件到园现场登记报名。

  (三)金凤区民办幼儿园

  金凤区普惠性民办园于7月20日开始进行登记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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