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夏居家适老化补贴(补贴对象+补贴金额)

导语 本次宁夏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资金1亿元,综合考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进行资金分配。

  宁夏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

  本次宁夏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资金1亿元,综合考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进行资金分配,其中,银川市5000万元、石嘴山市1000万元、吴忠市1500万元、固原市1300万元、中卫市1200万元。各市、县(区)不再安排配套资金,不得提高补贴标准,12月底前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任务。

  一、补贴对象:常住宁夏、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含)周岁以上(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

  二、补贴范围:享受补贴产品见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产品范围目录,同一产品每人限购一件(套),超出补贴范围的产品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方式:资金后补助方式进行,老年人在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的商家消费后汇总申报,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个人银行账户;每位老年人每月只能汇总申报一次,产品购买人、补贴申请人、补贴领取人必须为同一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不与政府其它部门“以旧换新”补贴或消费券同时享受。

  四、补贴期限: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资金采取“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方式实施,根据老年人汇总申报先后顺序进行发放,资金使用完毕后,政策随即终止。

  五、补贴标准:老年人购置目录内产品,按购置总价的50%进行补贴。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

  六、申报流程:

  1.优惠码申请。老年人可在亲属或村(社区)、商家工作人员协助下注册并登录“我的宁夏”APP,进入“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选择“优惠码申请”模块,按要求真实、合规填报老年人个人信息,并生成优惠码。

  2.补贴申报。老年人采购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后,可在亲属或村(社区)、商家工作人员协助下通过“优惠码申请-我的购买记录”模块上传以下材料:在宁夏开具的合规销售电子发票、支付凭证或现金交易收据、购置产品照片(居家环境下产品与老年人同画面)。不同时间购买的产品按开票时间依次上传并保存,每月一次性汇总申报补贴。申报人对其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逾期未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的商家通过“我的宁夏”APP扫描老年人“优惠码”关联购买人信息,上传在宁夏开具的合规销售电子发票、收款凭证或现金交易收据、销售物品照片(需上门安装的产品上传安装照片)并生成销售产品清单。

  3.审核拨付。市、县(区)民政和商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审核拨付事宜。县级专班负责审核销售额度在5000(含)元以下的申请,市级专班负责审核销售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申请,审核通过的,提交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各市、县(区)民政和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申报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并实地抽查,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市、县(区)民政和商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审核流程,编制操作手册。

  4.退货处理。老年人办理退货且销售方同意退货时,尚未汇总申报的,在“我的购买记录”模块删除产品购买记录;已汇总申报但尚未审核的,在“我的申报记录”模块中撤回后退货;补贴已审核发放的,销售方和老年人共同在销售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加盖公章),线下提交相应审核专班受理,受理完成后销售方予以退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以旧换新】可获取银川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补贴金额标准、使用指南、参与补贴企业名单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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