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金凤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1月10日至1月20日)

导语 为构筑金凤区全人群免疫屏障,金凤区将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第二针、第三针以及第二针加强免疫针(第四针)的接种。

  金凤区1月10日至1月20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为构筑金凤区全人群免疫屏障,金凤区将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第二针、第三针以及第二针加强免疫针(第四针)的接种。

  具体事宜如下:

  一、接种对象

  1.辖区3岁-17岁无接种禁忌症未接种的居民开展第一剂次接种;

  2.对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以上的居民开展第二剂次接种;

  3.对全程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59岁人群开展第三剂次接种;

  4.60岁以上老年人第三剂次接种按照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执行:第二剂次和第三剂次间隔调整为3个月;

  5.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针加强免疫针(第四针)接种。

  二、接种疫苗种类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康希诺腺病毒疫苗。

  三、接种禁忌人群

  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3.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4.妊娠期妇女;

  5.因严重慢性疾病生病已进入终末阶段。

  四、接种原则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均为免费接种。接种第三针加强针的居民,应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第二剂次和第三剂次接种间隔调整为3个月)。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五、接种要求

  1.3-17周岁年龄段人群为未成年人群,接种需家长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带领至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

  2.18周岁以上居民需要接种第一针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需要接种第二针、第三针、第二针加强免疫针(第四针)的携带身份证或首针接种凭证,前往附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3.请各位居民餐后接种,前往接种点时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配合医务人员做好预检、登记、接种、留观。 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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