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导语 2025宁夏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来啦,主要包括报考条件,政治考察,合格名单公示,相关要求等。

  2025宁夏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202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等9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宁招收提前批次公安专业考生。考生应当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宁夏报名参加2025年高考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二、政治考察

  (一)下载表格。

  有意向报考上述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nxjyks.cn)“普通高考”栏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以下简称《须知》)附件下载《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等表格(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打印的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不填写,体检表中患病经历部分填写全部信息、勾选是否存在患病情况并在承诺栏签字,其他表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二)受理考察。

  考生(家长)自《须知》发布之日起至测评前,携带考生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报名登记表打印件、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接受政治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出具结论。

  派出所出具“合格”考察意见后,考生(家长)携带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县(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进行结论核查。核查“合格”的,考生本人携带考察“合格”的考察表在测评现场提交。“不合格”的,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存档备查,“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测评。

  三、体检面试体能测评

  (一)时间。

  按考生户籍分时段进行,具体为:

  6月16日上午:固原市户籍考生;

  6月16日下午:中卫市户籍考生;

  6月17日上午:石嘴山市、灵武市、宁东镇户籍考生;

  6月17日下午:吴忠市户籍考生;

  6月18日上午:银川市金凤区、永宁、贺兰县户籍考生;

  6月18日下午: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户籍考生。

  非宁夏户籍地考生按高考报名地参照上述时间安排参加。

  (二)地点。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报名现场必须携带以下8类表格证件(简称6表2证):

  1.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原件;

  2.本人高考报名登记表1份、高考体检表1份(均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打印,不接受其他浏览器打印的材料);

  3.政治考察表1份(完成县级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政治考察及审核,并加盖公章);

  4.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各1份(均已按要求填写信息,粘贴近期无美颜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以上资料中,按照高考报名登记表、政治考察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高考体检表的顺序依次排列。

  (三)报名及入场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测评期间每日7:30分开始受理现场报名。

  考生测评当日上午10:00前、下午16:00前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必要证件进入测评点。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体检现场不抽血,正常进餐,考生可自备携带饮用水和食物,但须注意食用时间,如测量血压心率前勿饮用运动功能饮料、剧烈运动前适量饮食

  (四)项目及标准。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实行单项逐项测评检查,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参加之后的测评检查环节。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参加完成该测评检查项目后,当场提出申诉,申诉后核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场后不再受理申诉,不另行组织复测复检。

  1.体检。

  项目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参考高考体检相关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检测过程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检结论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评,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

  考生在检测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开检测点后,不予复检。测评项目结果当场公布。考生须如实填报患病经历,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考生患病经历的审核贯穿招生工作全流程,若存在不实或被查出瞒报,则被视为现场体检结论不合格,因此导致的公安院校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注册学籍资格取消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

  项目标准参照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面试标准有关规定执行,针对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采取提问交流、口令指挥、动作展示等方法开展检测,综合分析作出面试结论。

  考生应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面试结果当场公布,结论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

  3.体能测评。

  项目标准参照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体能测评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共设4个项目,其中50米跑可测1次,立定跳远可测3次,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1次,耐力跑(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可测1次。上述4个项目需全部参加,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

  四、合格名单公示

  测评不合格的,当场告知。

  合格的,经综合分析政治考察情况后,6月20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合格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五、有关要求

  (一)确保信息准确。

  宁夏教育考试院、自治区公安厅在测评现场严格审查、采集图像,全程审核、比对考生信息。因信息瞒报、错报、漏报、作弊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2个月内,各公安院校组织对考生报考资格、生源地、体格状况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入场,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测评过程中发现使用手机、智能手表、其他通信设备及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损毁测评器材设备、与他人争执斗殴、扰乱考场秩序的,当场取消测评资格。

  (三)自我身心健康评估。考生在参加测评前需全面评估自我身心健康状况,到场参加的视为自我身心健康评估良好。测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因自我身心健康评估不充分导致测评过程中出现受伤、致病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谨防上当受骗。

  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宁招生测评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请考生及家长切勿通过所谓“中间人”“中介机构”等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谨防上当受骗。

  (五)及时关注动态。

  因工作需要对测评安排进行调整的,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招生条件标准如有调整的,以公安部、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951-6136443

  1.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2.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体检表

  3.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面试表

  4.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

  5.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6.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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