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放弃直管公房使用权补偿标准
导语 承租人自购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由市住建局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原购买价格高于评估价的,按原购买价格补偿。
银川地段划分及补偿标准
(一)地段划分
1、一类区:兴庆区——东至清河街,南至长城路,西至唐徕渠,北至北京路四至范围内。
2、二类区:兴庆区——一类区除外,东至石中高速公路,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唐徕渠,北至贺兰山路四至范围内;金凤区——东至唐徕渠,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亲水大街,北至北环高速公路四至范围内。
3、三类区:金凤区——东至亲水大街,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包兰铁路,北至北环高速公路四至范围内;西夏区——东至满城路,南至黄河路,西至文昌路,北至贺兰山路四至范围内。
4、四类区:西夏区——西夏区三类区除外,东至包兰铁路,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宁朔南街,北至北环高速公路四至范围内;城市规划区内除一、二、三个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补偿标准
1、公房面积补偿标准
(1)基准价
一类区:楼房1500元/㎡(无暖1450元/㎡),平房1100元/㎡。
二类区:楼房1350元/㎡(无暖1300元/㎡),平房950元/㎡。
三类区:楼房1200元/㎡(无暖1150元/㎡),平房800元/㎡。
四类区:楼房1100元/㎡(无暖1050元/㎡),平房700元/㎡。
(2)补偿价格测算: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参照房改的结构、地段、朝向、楼层系数计算。即:直管公房补偿价=(公有面积基准价×公有建筑面积+个人自购面积基准价×个人自购建筑面积)×(1+结构增减系数+地段增减系数+朝向增减系数+层次增减系数)。
2、承租人自购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由市住建局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原购买价格高于评估价的,按原购买价格补偿。
注意事项:
1、对承租人自愿放弃直管公房使用权已给予经济补偿的,不再安排其他住房,且5年内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2、房屋评估费用由银川市住建局提出申请,银川市财政部门拨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直管公房】可获直管公房房改出售、变更、放弃、置换、补偿等的办理材料、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