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骗提行为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骗提行为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哪些行为属于“骗提”住房公积金等问题,详见下文。

一、哪些行为属于“骗提”住房公积金?

"骗提"是指申请人(即申请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的缴存职工,下同)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政策等规定,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

二、"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具体包括

1、申请人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变造、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申请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如购买小面积二手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

3、其他利用虚假材料或虚构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三、“骗提”公积金后果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法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规提取的资金。

2、违规提取职工会被管理中心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提取行为,会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缴存职工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三年内不予批准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业务,三年内不予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限制期从确认进入黑名单之日起计算,再次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限制期从中断之日重新计算。

3、管理中心会向违规提取职工的单位通报失信情况;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还会向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4、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政策规定提取情形有哪些?

1、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提取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拍卖住房提取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偿还“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

老旧小区住宅楼房加装电梯提取

2、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离退休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

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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