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

导语 2024年2月4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规定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详见正文。

  调整时间: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2024年2月4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

  宁夏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现行的三个类区调整为两个类区。根据全区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对县(市、区)最低工资地区类别进行重新调整划分,将原二类区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合并到一类区,原三类区统一调整为二类区。

  二、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提高到2050元。

  二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每人每月提高到1900元。

  三、提高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提高到20元;二类区提高到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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