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

导语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区教育厅确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一、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为新增学科。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区教育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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