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育儿假最新消息

导语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银川育儿假最新消息:

  关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很多人认为最实际也最实惠的内容就是关于产假的规定。在原条例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本次修改将第三十七条内容修改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

  (一)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

  (二)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六十天产假;

  (三)男方享受二十五天护理假;

  (四)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其中关于育儿假的相关内容,我们在2019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时,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这次在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时,则是明确提出这一内容是合法夫妻的福利待遇,让宁夏群众享受‘育儿假’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处长马奇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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