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须知

导语 银川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须知,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须知)

  1、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申请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

  3、在中心大厅或银行网点进行“商转公”业务预审。

  4、预审所需资料: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贷款基本信息表、一手房购房合同副本或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单身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服务网点签署单身声明;已婚职工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且离异时间必须满6个月)。

  5、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借据)必须注明贷款发放时间,购房合同副本必须写明合同签订时间,若购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积、金额与房产证、契税发票所示房屋面积、金额不一致时,需提供补充协议及购房全额发票。

  6、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的委托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7、受理时限: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办理商转公业务。

  8、申请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和剩余期限,以(房屋总价-累计提取金额)与贷款本金余额就低计算,且满足现行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9、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时按二次公积金申请政策执行。

  10、所贷款项转入借款人本人银行卡(一类卡)。

  11、2021年1月1日后办理的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若已使用该套房产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不予办理“商转公”业务。

  12、此项业务仅限在银川市管辖区域购买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已办理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区内其他县市及外省市的房屋暂不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查询入口,最新政策,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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