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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学生资助政策

导语 新学期已经开始,各学段资助政策有哪些?资助项目应如何申请?适用对象分别是哪些?这份银川市最新资助指南为您详细解答。请各位学生、家长及时查收,转发周知:

  银川市本科前的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学前教育阶段

  “一免一补”

  资助对象:全区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减免保教费1500元/年,补助生活费900元/年。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儿童,幼儿园直接按政策标准免除相关费用。差额部分,幼儿园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申请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先办理入园手续,填写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幼儿园及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幼儿园免收相关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寄宿生1250元/年,非寄宿生625元/年;初中生:寄宿生1500元/年,非寄宿生750元/年。

  申请流程: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学年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填写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每学期通过“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普通高中阶段

  (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中央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资助标准:800元/年。

  申请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填写资助申请表,学校、教育局审核、公示名单后,免除学杂费。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年(可分2-3档,1200-3500元)。

  申请流程: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与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按学期分两次通过“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的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

  (三)银川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就读免除学费住宿费

  资助对象:在本市三区范围内高中(包括自治区管理的高中、社会办高中)就读的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已享受免除学费、住宿费政策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再重复享受。

  资助标准:免除学费400-2000元/学期,免除住宿费200-450元/学期。

  申请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填写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免除学杂费。

  (四)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三区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在银川市本级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农村户籍学生。

  资助标准:400-2000元/学期

  申请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填写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资助标准:6000元/年。

  申请流程:每学年评选一次。逐级审核上报至教育部审核、公示名单后,通过“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免学费

  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资助标准:戏曲表演专业(即戏曲表演、戏剧表演、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戏曲音乐、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其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经批准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继续收取。

  申请流程:无需申请,学校直接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地属于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我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海原县、同心县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年(可分2-3档,1200-3500元)。

  申请流程: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与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按学期分两次通过“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的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

  (四)银川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免除住宿费

  资助对象:在银川市三区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已享受免除住宿费政策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再重复享受。

  资助标准:200-450元/学期。

  申请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填写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分别审核、公示名单后,免除学杂费。


  学前、高中阶段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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