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等,详见下文。

一、补助范围

对学校(含民办学校)中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二、补助标准

寄宿生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三、补助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长只需要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这里请注意,填报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学校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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