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提出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兴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机构地址:
银川市海宝东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北500米,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北侧一楼
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05787(离)
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358号银川中际厚康健康生活馆一楼
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8827122(离)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