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个体经营户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导语 2023年12月15日,《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其中,以个体经营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详见正文。

  《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以个体经营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按上述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真实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三)未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时间满6个月。

  知识拓展

  《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6日(试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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