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校毕业人生实习生活补贴政策

导语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且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详见正文。

  宁夏高校毕业人生实习生活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现行标准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

  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

  实习期间参保情况

  1、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各市、县(区)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2、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人只享受一次社保补贴政策)。

  3、个人申报参保时,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实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2023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4年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实习】即可获取宁夏各事业单位实习报名时间、要求、岗位以及宁夏事业单位实习生活补贴标准、报名安排、文件下载、政策要求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