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导语 银川职工存在购买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等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详见正文。

  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住房消费类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五)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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