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银川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受理依据、受理条件、收费标准等,详见下文。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条件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急事急办条件以下情形之一,符合急事急办条件

1、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境)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紧急商务的;

5、已购买机票(车票)且时间紧急的;

6、其他紧急情形。

以上情形,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3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四、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点击查看

2、居民身份证

3、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单位意见:点击查看

、办理地点

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A1厅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12367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证件】可获导游证、会计证、残疾证、房产证、独生子女证、港澳台通行证、健康证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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