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办事指南
导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银川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办事指南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详见下文。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办理材料
1.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图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自主申报缴纳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图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3.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图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4.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缴费人需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四、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七、联系电话
图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八、办理流程
图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九、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单位缴费人一般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6.单位缴费人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缴费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是缴费人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机关缴纳,具体申报缴纳方式以当地政策为准。
7.当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可以接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征数据时,缴费人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
8.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9.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 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 2023年4月30日;满足条件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可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 20%或 50%,期限至 2023年4月30日。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满足条件的统筹地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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