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报名指南

导语 进一步提升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企业水平,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报名平台及时间:

报名平台: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18:00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查阅招聘公告,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确认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提交。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二)笔试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分值100分,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政治素养、管理知识与技能等。

  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3,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本岗位取消招聘。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历量化资历量化人选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将按照1:3的面试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报名表(由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香港、澳门及国外学历,还需核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自治区、银川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4.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考察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及时联系告知招聘单位,因考察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自负。

  (九)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1.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不予递补情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银川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ycda.gov.cn/)、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和“宁夏人才服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作为银川经开区管委会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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