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永宁县2023年自治区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导语 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员)。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有关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20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发〔2020〕4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面向永宁县辖区内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招聘,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招募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且通过市场化手段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即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员、部队随军家属、复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低保家庭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员)。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符合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明材料向所在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符合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员)持身份证明及户口薄向户籍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基层审核

  由属地民生服务中心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复审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公示审定

  永宁县就创中心依据乡镇(街道)审核情况,研究确定岗位拟安置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安置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以永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及后勤服务性岗位;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人员等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村两委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催缴等工作)、乡村护林员、河(渠)道维护员、环境道路保洁员、乡村“老饭桌”服务员、移民社区服务人员、乡村电商综合服务人员、乡村学校安全员等公益性岗位。

  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乡镇是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做好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及社保缴纳工作。从聘用之日起,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内容。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

  报名地点:所属地民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团结西路街道办民生服务中心 8019419

  杨和镇民生服务中心 8012057

  望远镇民生服务中心 8428821

  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 8403701

  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 8419757

  望洪镇民生服务中心 8440880

  胜利乡民生服务中心 84704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益性岗位】可获银川市公益性岗位最新招聘消息、招聘条件、报名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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